关于规范学生活动外请嘉宾申报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学生组织、班级:

为规范我院学生活动(含各类讲座、交流会),根据学校各部门和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邀请外来嘉宾参与活动的申报要求汇总如下,请依照规定有序开展活动。

1、活动前一周,组织方需向学工部相关指导老师提交活动策划,注明活动时间、拟申请地点、规模、主要内容,拟外请嘉宾(含校内外)个人详细信息(必须至少包含姓名、国籍、现有职务、过往求学及工作经历),参与人员。活动策划最迟于申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宣传工作需待活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确定活动场地后需在工作日报学工部备案,活动时间场地如有调整需及时向学工部汇报。如涉及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需于活动前两个工作日提交嘉宾发言PPT或讲话大纲。

2、外请嘉宾参与活动,需在中山大学社科处网站http://skc.sysu.edu.cn/bgxz/xjjg/index.htm下载“中山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申请表”,同时必须附上1份主讲人详细信息(必须至少包含主讲人姓名、国籍、现有职务、过往求学及工作经历)、1份讲座具体内容说明、1份合作单位详细说明(如果该讲座有另一合作举办方),于工作日提交学工部审批。

3、主讲人为境内人士时,由学工部审批后提交团工委(熊德龙308)审批。主讲人为境外人士时(包括港澳台及在国内的外国人),则先由学工部审批后,到事务办办公室审批,再将申请表拿到南校区社科处、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盖章。

4、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青年时空发布的《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社团申请指南》 流程办理。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16

附:2015-2016年度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社团申请指南http://zdtw.sysu.edu.cn/?p=1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