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中山大学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条件:
1.候选人应在学院研究生会或班委中连续担任干部九个月以上。
2.候选人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候选人要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学习成绩良好。
5.本年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程序:
1.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
(1)由学院研究生会委员和全体部长民主投票推选3名候选人。
(2)由每班各民主推选一名候选人。
2.候选人名单及材料上报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工作成绩和投票结果确定优秀学生会干部名单。

三、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在学院研究生会换届期间)。


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