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无机与合成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总则
生物无机与合成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包括分子设计与晶体工程基础、金属有机框架化学及应用、分子组装材料及其催化与光电转化和生物无机与医学材料。国内外科学工作者可在上述研究范围内提出开放基金申请,经实验室审议批准后立题资助。特别鼓励有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参与合作的项目。
二、课题申请与管理
1.申请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开放基金申请书可在本重点实验室网页上下载)。实验室对申请开放课题评议,通过评议的申请课题予以立项。本实验室课题一般为期24个月。
2.每项课题资助强度为1万元左右。
3.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人员,须在前一项目完成并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及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之后,才可提出新的申请。
4.课题经费主要资助在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公共仪器平台测试的费用。
5.课题资助金额每年核定一次,专款专用。课题结束时交课题结算表,剩余经费由实验室收回。
6.研究成果的归属
(1)论文署名:主要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论文发表时,应该署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如果在本实验室完成的工作占小部分,可以将本实验室列为第二完成单位,或者在致谢中阐述在本实验室完成的部分工作。
本实验室中英文名称格式如下:
生物无机与合成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广东 广州 510275
MOE Key Laboratory of Bioinorganic and Synthetic Chemistry,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 China
(2)成果归属: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成果归本实验室所有,本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的成果归研究者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
7.本实验室将定期检查本实验室资助的全部课题,包括研究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每个课题必须按本实验室要求提供报告及发表论文复印件(或者PDF电子文件),每年由学术委员会对本实验室研究课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做出评价。
8.课题完成时应于当年12月份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及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如论文的复印件、PDF,专利等),由本实验室归档。前期工作成果是能否继续获得资助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对于完成情况较好的项目,根据需要予以连续或追加资助。
9.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内容或中断研究,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报告,并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讨论决定修改内容或中断,中断课题的结余经费交还本实验室。
生物无机与合成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