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

发布人:薛玮

为保障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避免国家财产损失,降低实验安全事故风险,确保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特制定化学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2017年7月1日后所有新进入化学学院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包括教职工(含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学生、访问学者和校外人员等。

二、准入条件

(一)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各项安全制度。

(二)参加学院的安全知识考试且考试成绩不低于90分(网址http://labsafety.sysu.edu.cn/)。

(三)签订《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相关说明

(一)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新进入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检查并确认新进入实验室人员已签订《中山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二)新进入实验室人员需按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提前通知;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学生导师对本实验室学生(在校生和非在校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