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 新闻速递

  * 学院通知

  * 学科建设

  * 学术科技

  * 规章制度

  * 学生工作

  * 办事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院务公开 >> 学院通知 >> 文章正文

关于实施新作息时间的通知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我的中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1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根据学校师生员工对实施新的作息时间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学校从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2009222日起)开始,在东校区、珠海校区实施新的作息时间,广州南校区、北校区作息时间暂不改变。

中山大学东校区、珠海校区作息时间表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起执行)

类别

学生作息时间

办公时间

起床

07:30

 

早操

07:30-07:50

早餐

07:50-08:40

早读

08:40-09:00

1-2

1

09:00-09:40

09:00-12:00

2

09:45-10:25

3-4

3

10:35-11:15

4

11:20-12:00

 

午休

12:00-13:00

12:00-13:00

5-6

5

13:00-13:40

13:00-17:00

6

13:45-14:25

7-8

7

14:35-15:15

8

15:20-16:00

9-10

9

16:10-16:50

10

16:55-17:35

11-12

11

18:45-19:25

 

12

19:30-20:10

13-14

13

20:20-21:00

14

21:05-21:45

教室熄灯

22:30

特此通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